4月3日,临沂市沂水县公布文明殡葬规程详情,对该县以“惠民礼葬”为核心的殡葬改革流程进行具体规范。
2017年5月10日,沂水县在全国率先实现“全民惠葬”政策,实行殡葬全免费,免除逝者遗体运输费、火化费、骨灰盒费、公益性公墓墓穴和墓碑使用费、碑文刻制费等殡葬费用,减轻群众殡葬负担。
为提炼总结该县3年来殡葬改革工作实践经验,吸收具体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,并针对前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,从细节上对殡、葬、祭各个环节进行具体规范,把该县殡葬改革上升到制度化、程序化层面,该县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,出台《沂水县文明殡葬规程》。
上述《规程》分为总则、惠民殡葬政策、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、殡仪馆管理、遗体运输、红白理事会、文明礼葬、文明祭祀、组织保障和附则,共10章46条。
其中对享受免费政策范围,扩大到在沂水出生、居住、去世等三种情况的非本地户籍人员。
具体范围包括:具有沂水户籍、在本县去世的居民,前述丧葬费用全部免除;具有沂水户籍、在外地去世火化的居民,回沂水安葬的,免除公益性公墓墓穴和墓碑使用费、碑文刻制费;长期在沂水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,去世后在沂水安葬的,经居住地所在单位证明,以上费用全部免除;在沂水出生的外地户籍新去世人员,火化后回沂水安葬的,免除公益性公墓墓穴和墓碑使用费、碑文刻制费;在沂水死亡的外地户籍人员,需要在沂水火化、不在沂水安葬的,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骨灰盒费。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 邱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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